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 2025 年全市预拌混凝土质量专项检查暨二季度建设工程质量“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县区住建局,市质安处、市建筑产业中心、市住建局开发区分局,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 2025 年全省预拌混凝土质量专项检查的通知》(建质函〔2025﹞143 号)文件要求,加强全市预拌混凝土企业和在建项目质量监督管理,进一步提升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市预拌混凝土质量专项检查暨二季度建设工程质量“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市范围内的所有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及正常运营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
二、检查内容
(一)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主要包括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资质、原材料管理、实验室管理、配合比设计及生产管理等内容,具体检查内容见附件 1。
(二)混凝土结构工程。主要包括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及其从业人员执行混凝土质量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现浇混凝土工程(含构造柱)实体质量等,具体检查内容见附件 2;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包括装配式构件进场验收、现场施工质量等内容,具体检查内容见附件 3。
三、时间安排及检查方式
(一)企业自查阶段(2024 年 4 月 20 日前)
各县区住建局,市质安处、市住建局开发区分局要对辖区内预拌混凝土企业和在建房屋市政工程进行全面摸底,全面掌握企业和项目基本情况,并开展部署企业或项目开展全面自查,提高企业依法依规从事预拌混凝土生产经营和使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主管部门检查(2024 年 4 月 30 日前)
在企业全面自查整改的基础上,各县区住建局,市质安处、市建筑产业中心、市住建局开发区分局要依据工作职责对本地区在建工程项目、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开展全面检查。
(三)市级专项检查(2024 年 4 月 30 日前)
即日起,市住建局将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组织专家和检测机构,对全市范围预拌混凝土企业和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开展检查,原则上每个地区检查预拌混凝土企业不少于 1 个,在建项目数不少于 2 个,具体抽查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住建局,市质安处、市建筑产业中心、市住建局开发区分局要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部署企业和项目对照标准规范认真组织自查整改,及时组织对辖区内企业和项目开展全面检查。
(二)各县区住建局,市质安处、市建筑产业中心、市住建局开发区分局对检查中发现有严重违反国家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行为,拒不整改隐患问题或整改不力的企业和个人,要采取行政处罚及违法行为线索及时移交、通报曝光等方式依法严肃处理,提升监督执法效能。
(三)各县区住建局,市质安处、局开发区分局要认真总结本次检查工作情况,将在建工程项目和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工作开展情况于 4 月 30 日前分别报至市质安处和市建筑产业中心。检查工作情况包括本地区基本情况(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在建项目混凝土结构工程情况等)、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生产环节存在问题和使用环节存在的问题)、违法违规处罚情况和建立的工作机制和工作措施等,以及相关汇总表等。
联系人:市质安处 夏明晖,联系方式 0564-3953878;
市建筑产业中心,联系人:高宇,联系方式:0564-3925797。
附件 1:混凝土生产企业检查表
附件 2:现浇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检查表
附件 3: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检查表
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 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