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5年一季度全市在建工程质量“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的通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5-04-01 15:56
字号:

各县区住建局,市质安处、市住建局开发区分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5年一季度建设工程质量“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的通知》(六建质函〔2025〕68号),市住建局于 2025年2月24日至3月15日开展了2025年一季度工程质量“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对市直、市开发区和7 个县区在建项目进行检查,共抽查了 19 个项目,其中住宅项目9个、公共建筑5个,工业厂房5个,下发整改通知书 19 份,检查发现质量问题120项,其中涉及实体质量问题88项,工程资料问题32项。现场抽取原材料25组,其中抽取钢筋原材料14组、防水卷材3组、抽取砖(砌块)5组、保温板材2组、PVC-U 排水管材1组,检测结果均合格;现场实体抽测混凝土强度构件58个,其中金安区被检项目中存在3个构件混凝土强度不符合设计要求,抽测楼板厚度37个构件,检测结果均符合规范要求;抽测钢筋保护层厚度89个构件,10个构件不符合规范要求,合格率为88.7%。针对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已组织工程所在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认真组织复查,确保受检工程存在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二、存在问题

(一)《六安市住宅工程全过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细则(试行)》落实情况

个别住宅项目工程质量监督计划中未明确“业主开放日”活动要求;个别住宅项目工程质量监督计划中未注明批准时间,个别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交底内容与施工现场不一致,如监督交底中已明确不应采用化学植筋,施工现场发现存在化学植筋情况。

(二)现场实体质量情况

1.常见问题防治措施落实不力。个别被检项目对《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技术规程》(DB34/1659-2022)落实不力,如部分住宅项目存在厨房、卫生间、浴室等有防水要求的楼地面钢筋混凝土防水翻边未与现浇结构同时浇筑;金寨县被检项目中屋面刚性防水层与山墙、女儿墙及突出屋面交接处未预留宽度30毫米的分格缝。

2.设计图纸与施工现场不符。个别项目管理人员对设计图纸不够熟悉,施工现场未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如金寨县被检项目中存在楼梯间门洞处未按结构设计总说明9.7条要求“墙体的门窗洞口小于2.1m时,两边应设置钢筋混凝土框(已设置构造柱的除外)”进行施工,现场发现部分门窗洞口上方墙体砌筑留置直槎,且未预留拉结筋;舒城县被检项目填充墙顶部构造做法中,设计图纸明确采用图集《砌体填充墙结构构造》(22G614-1)P18节点中做法,施工现场采用细石混凝土填塞。

3.混凝土子分部工程质量控制不到位。本次检查中,部分项目混凝土构件观感较差,存在裂缝、蜂窝、麻面、漏浆、胀模、孔洞等质量缺陷,其中发现现浇结构外观质量缺陷裂缝问题较为集中,比较严重的为叶集区被检项目中地下室顶板存在多处贯穿性裂缝并存在渗漏现象,剪力墙存在多道0.3毫米至0.6毫米的竖向裂缝。

(三)工程质量资料情况

1.技术交底流于形式。技术交底内容缺少针对性,如裕安区被检项目中外墙保温技术交底内容中对托架的具体设置不明确。

2.检验批计划划分缺项。如霍山县被检项目中《检验批划分计划》中缺少通风与空调、智能系统、电梯三个分部工程,部分分部工程中子分部划分不符合《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通用规范》(GB55032)中附录A的规定。

3.引用规范已废止。如舒城县被检项目中,所提供的沉降观测简报中观测根据执行依据《建筑变形测量规范》 (JGJ8-2007)已废止。

(四)质量行为方面情况

1.混凝土强度评定不及时。如金安区被检项目中主体结构混凝土强度未及时进行评定,不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规定。

2.监理月报记录不规范。如金寨县、霍山县被检项目旁站记录不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规定,未规范记录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旁站情况。

3.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已就施工现场存在问题下发过整改通知书要求责任单位落实整改,但责任单位仅就发现存在问题部位进行整改,未做到举一反三。

三、通报项目

(一)对霍邱县万像金科华庭项目建设单位安徽万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安徽天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安徽纬一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通报批评。

(二)对颐高文旅金街项目二标段建设单位六安市叶集区金街置业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叶集区朗基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安徽东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通报批评。

四、下一步工作

一是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行动。进一步压实参建单位质量责任,按照《六安市住宅工程全过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细则(试行)》要求,加强对施工过程中落实常见问题防治措施的监督检查力度。二是完善问题整改机制。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完善问题整改机制,发现问题时,应明确责任单位、整改要求和完成时限,实行监理单位初验、监督机构复验的整改复查机制,对重复出现同类问题的项目进行约谈通报处罚等多种形式,倒逼责任主体建立质量问题预防机制。三是开展预拌混凝土质量专项检查。采取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委托检测机构对相应部位的混凝土实体质量进行检测,及时发现并解决潜在的质量问题,确保工程质量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3月28日

 

标签:
关联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