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终止森林火灾防范应对三级响应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应急局 发布时间:2025-04-11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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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市开发区管委,市森防指成员单位:

鉴于清明祭祀用火高峰期已过,林区植被逐渐返青,森林防灭火形势趋于平稳,省森防指41017时已解除防范应对四级应急响应,经会商研判,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决定于41117时终止森林火灾防范应对三级响应。

当前,我市仍处森林防火关键期,请各县区及有关部门继续保持高度警惕,压实压紧防控责任,密切关注气候变化,及时组织形势研判,持续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确保森林防灭火形势持续稳定。

 

 

六安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20254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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