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1月16日六安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核技术应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六安十里桥110kV输变电工程》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自公示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六安十里桥110kV输变电工程
建设地点:六安市裕安区城南镇境内
建设单位: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六安供电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核工业二七〇研究所
建设项目概况:
六安十里桥110kV输变电工程包含3个单项工程:六安十里桥110kV变电站新建工程、)崔庄-汲东(T接五里桥)π入十里桥变电站110kV线路工程、崔庄220kV变电站110kV六安十里桥间隔保护改造工程。
一、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
(1)土地占用
本项目对土地的占用主要表现为工程永久占地和施工期的临时占地。拟建六安十里桥110kV变电站采用户内型布置,变电站总征地面积约4065㎡,塔基区永久占地面积约1914㎡,塔基不征地。本项目临时占地包括变电站施工时的临时施工场地、临时堆土区,线路临时占地包括牵张跨越场、塔基施工临时占地、施工便道等,临时占地面积共约15049㎡。本工程拟建输电线路位于已有绿化带及耕地,施工期间施工便道应尽量利用现有的检修道路。施工材料运至施工场地后,应合理布置,减少临时占地;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现场,尽可能恢复原状地貌。
(2)土石方平衡
根据设计资料,本次新建十里桥110kV变电站需要挖方2743m³,填方12911m³,外弃土方2743m³,购土12911m³;外弃土方不可随意丢弃,应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用于城市综合利用。土石方运输应委托有运输处置资质的单位外运。运输过程中应使用毡布覆盖,防止沿途洒落,对环境造成影响。新建输电线路工程需挖方4341m³,回填4341m³,塔基开挖产生多余的土方回填在塔基周边不外运,无弃方产生。
(3)对农业生态环境的影响
本工程生态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农田生态系统,主要种植水稻等常见农作物。本工程建设不可避免会对农业生态产生一定影响,主要影响因素是工程占地,其中施工临时占地对农业生态的影响是短期、暂时性的,施工结束后通过表土回填、土地复垦可恢复耕作,影响随之缓解并逐渐消除,工程建设对农业生态的影响主要为输电线路塔基永久占地。针对输变电工程占地对农田生态可能造成的影响,本工程输电线路塔位选择时将尽量减少对农业用地的占用;合理安排施工期,尽量选择休耕期进行施工,以避免或减少对农作物的损毁,对毁坏的青苗要给予赔偿;施工过程中尽量保存塔基开挖处的熟土和表层土,并按照土层的顺序回填,松土、施肥,恢复为农用地;施工临时堆土、施工材料、废弃杆塔等堆放至田埂或田头边坡上,最大限度减小对农田的占用;对临时征用土地,施工结束后及时给予恢复,以减少对周围农业环境的影响;对临时施工道路进行恢复,尤其是耕地部分,及时进行复垦。由于本工程占地相对较小,输电线路塔基单基占地面积小且分散,施工期采取上述措施后,工程的建设不会大幅度减少区域农田面积,不会改变当地农业用地格局,对沿线地区农业生态的影响程度较低。
(4)对森林植被的影响
本项目拟建变电站永久占地现状为耕地,不占用林地。拟建输电线路沿线主要为林地,均为人工种植的绿化林木及苗圃。输电线路塔基占地,这部分土地一经占用,其原有土地使用功能将部分丧失,占地内的植被遭受破坏,土地生产力也将受到影响。塔基永久占地呈点状不连续分布,且塔基中间空地仍可进行植被恢复。因此,本工程建设对土地利用的影响轻微。本工程输电线路跨越林地时一般均采用高跨方式穿越林地,不进行砍伐。新建输电线路杆塔已尽量避开了林地,仅少数因无法避让的需要对塔基范围内的林木进行砍伐,且均为零星砍伐,因此不会影响区域内森林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对森林生态系统基本无影响。
(5)湿地生态系统影响分析
本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湿地类型主要为河流湿地,还有零星沟渠、水塘等。本项目输电线路均采用一档跨越水体,均不在水中立塔。对湿地生态系统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对凤凰河跨越时,跨越河流两岸的塔基施工过程中对水环境的影响,通过采取合理选择施工时段,在枯水期进行施工,可以大大减少对水环境的影响,同时项目建设不砍伐线路通道,不会对湿地生态系统内植被产生较大影响;因此,项目建设不会破坏评价区域内的湿地生态系统和生态过程的完整性及生物多样性。
本项目输电线路跨越凤凰河施工过程中应尽量远离水体施工,施工期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当地居民区已有的化粪池、工地临时厕所等处理设施进行处理,不直接排入周围环境;施工废水经隔油、澄清后回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委托地方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建筑垃圾委托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运送至指定收纳场地,不得随意堆放;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施工建设对沿线湿地环境的影响较小。
(6)对动物的影响
根据现场调查,项目建设位于六安市裕安区城南镇,为城市建成区周边人类活动频繁,评价范围内未发现珍稀及受保护的野生动物,不涉及重点保护动物的集中栖息地、繁殖区等。评价范围内主要为农作物栖息的昆虫类和少量觅食的麻雀、鼠类。因此,本工程建设对野生动物影响较小且影响时间较短,这种影响将随着施工的结束和临时占地植被的恢复而缓解、消失。
(7)水土流失
本项目在施工时土方开挖、回填以及临时堆土等导致地表裸露和土层结构破坏,若遇大风或降雨天气将加剧水土流失,特别是在跨越凤凰河时,由于河流两岸没有提防工程,施工期若不采取针对性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极易造成水土流失。因此,施工时通过先行修建挡土墙、排水设施;合理安排施工工期,避开雨季土建施工;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采取工程措施恢复水土保持功能等措施,最大程度的减少水土流失。输电线路杆塔拆除时,先切断线路后,逐步拆除杆塔,最后对塔基基础进行清理,挖至塔基下0.8m处,恢复其原有土地功能。
二、运行期对环境的影响
运行期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强化设备检修维护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教育,并严格管理,避免对项目周边的生态系统的破坏。
联系单位:六安市生态环境局(监测与辐射管理科)
联系人:李冯欣
联系电话:0564-5158907
通讯地址:六安市长安南路环保大楼
邮编:237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